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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这样,大陆老板被迫关门,离开了中环。
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,帽子店老板被大眼哥打飞手里的香烟,脸色变了变,带着笑脸重新掏出来一支:“大眼哥,我这个月出双倍管理费,求您放过我老乡一马。”
大眼哥一不是物业,二不是市政,他们凭什么收管理费?
法治社会,谁也不敢直接说收保护费,所谓管理费,就是保护费,只不过是换了个别称而已。
这些商户的保护费不是白交的,真要有人闹事,大眼哥也要管,就像上次巫金砸了路易威登店,伪娘老板打个电话,大眼哥就要过去帮忙撑场子。
不过事后伪娘老板肯定是要另外支付辛苦费给大眼哥的。
双倍保护费已经不少了,如果是平常,大眼哥可能就接受了帽子店老板的双倍保护费,放巫金几人一马。
但是上次在巫金手下吃那么大亏,再次遇到巫金,他不找回场子,恐怕连小弟都不会服气的。
“看你挺懂规矩的,我今天可以放过你们店,你把他们赶出店铺,我可以在外面动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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